根据省、市、县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,按省交管局、市支队及县公安局的部署,为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和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,绥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0年3月2日起,逐步恢复全县车管所窗口对外服务。并就相关事项作出通告,按照通告的具体要求,交警大队拟作以下办理车驾管、处罚、事故窗口业务举措:
一、恢复交警大队车驾管服务大厅、处罚站、事故窗口服务;兴达车管分所、绥中二手车登记服务站窗口对外服务。
二、机动车检测业务:已经由机动车检测站所在地党委同意复工,开展业务办理工作。
三、暂缓恢复驾驶人审验/满分教育学习、驾驶人考试等业务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目前依旧处于疫情防控期间,建议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、申领临时号牌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、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证联系方式、预选机动车号牌等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,通过互联网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各项车驾管、处罚业务。
五、相关要求。
(一)疫情期间,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前提下,开展好窗口服务工作。车管服务大厅、处罚、事故业务窗口工作时间为:
周一至周五: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
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
中午11点30分至13时30分各业务大厅进行消毒处理,暂停办公。
(二)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,受理业务实行“一车一人”、“一事一人”原则,一次一人只能办一笔业务,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窗口大厅;窗口大厅实行封闭管理,严格限制业务量、严格限制人员数,业务人员必须符合政府疫情防控公告标准。
(三)办事人员进入窗口大厅必需全程佩戴好口罩,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、扫码登记等工作,确定无异常后,方能进入窗口大厅办理业务。
(四)再次提示非紧急特殊需要,建议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办理相关窗口业务,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。
五、咨询电话:
车管:0429--6183566
驾管:0429--6128884
处罚站:0429—6133122
兴达车管分所:
绥中县二手车服务站:
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0年2月28日